浙江舟山市推进2023年节水工作
近日,浙江省舟山市节约用水工作领导小组召开2023年工作会议。会议通报了2022年节水行动实施情况,介绍了2023年节水工作要点,解读了《关于加强重点用水单位用水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》等相关内容,舟山市经信局等6家单位就做好节水工作作表态发言。
2023年是完成国家和浙江省节水行动方案节点目标任务的重要年份,舟山各县(区)、功能区和有关部门要锚定目标、精准发力,高质量完成节水工作任务。
一要深入实施舟山节水行动。要把定额标准放在基础工作之首,建立完备的节水评价制度,大力推动节水示范标杆创建,探索可复制推广的节水工作模式和节水单位建设模式,整体推进全市节水型社会建设。
二要大力发展农业节水。要继续加大小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力度,进一步优化调整农业种植结构,推广应用喷灌、滴灌、低压管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,发展集约化节水型养殖。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工程建设,逐步配套完善家用水表和节水器具,促进农户节约用水。
三要不断强化工业节水。大力开展节能减排,严格限制高耗水行业,积极推动工业企业节水技术,强制性淘汰耗水大、技术落后的工艺设备。鼓励中水回用及循环用水,尽快编制再生水利用规划,创新中水回用方式,拓宽再生水利用途径,给予使用再生水企业一定的补贴,加强工业企业用水计量管理。
四要加快推进城市节水。加快城镇供水管网改造步伐,力争2023年将全市县级以上城镇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%以内。探索实施城镇供水管网分区计量项目,加强城市公共用水管理,积极鼓励节水器具的研发与推广使用,强化节水“三同时”管理,开展涉水产品专项检查,加快淘汰耗水量大的用水设备、器具和产品。
五要加强水资源管理与保护。严格水资源开发利用,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,加快推进定额管理工作,建立水价形成机制。严格落实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,加大取用水专项整治力度,加快市本级取用水监测计量标准化建设,落实水资源承载力监测预警机制。强化饮用水水源综合保护,强化联合执法检查,推进水库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建设,构建全市饮用水水质全过程监测体系。
一要深入实施舟山节水行动。要把定额标准放在基础工作之首,建立完备的节水评价制度,大力推动节水示范标杆创建,探索可复制推广的节水工作模式和节水单位建设模式,整体推进全市节水型社会建设。
二要大力发展农业节水。要继续加大小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力度,进一步优化调整农业种植结构,推广应用喷灌、滴灌、低压管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,发展集约化节水型养殖。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工程建设,逐步配套完善家用水表和节水器具,促进农户节约用水。
三要不断强化工业节水。大力开展节能减排,严格限制高耗水行业,积极推动工业企业节水技术,强制性淘汰耗水大、技术落后的工艺设备。鼓励中水回用及循环用水,尽快编制再生水利用规划,创新中水回用方式,拓宽再生水利用途径,给予使用再生水企业一定的补贴,加强工业企业用水计量管理。
四要加快推进城市节水。加快城镇供水管网改造步伐,力争2023年将全市县级以上城镇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%以内。探索实施城镇供水管网分区计量项目,加强城市公共用水管理,积极鼓励节水器具的研发与推广使用,强化节水“三同时”管理,开展涉水产品专项检查,加快淘汰耗水量大的用水设备、器具和产品。
五要加强水资源管理与保护。严格水资源开发利用,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,加快推进定额管理工作,建立水价形成机制。严格落实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,加大取用水专项整治力度,加快市本级取用水监测计量标准化建设,落实水资源承载力监测预警机制。强化饮用水水源综合保护,强化联合执法检查,推进水库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建设,构建全市饮用水水质全过程监测体系。
会议强调,各县(区)、功能区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,逐级落实责任,坚持统筹兼顾、分步实施,全力推进节水工作。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,抓好时间节点开展好各种主题活动,动员全社会力量支持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。要深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,加强督导检查,制订完善的考核指标体系、监测评价制度和考核激励机制,力求取得扎实成效。
——来源:浙江省节约用水办公室